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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发】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廉洁文明过节的通知

时间:2017-01-13点击数: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院属各单位:

2017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贯彻落实省纪委驻省教育厅(省高校工委)纪检组《关于转发省纪委〈关于2017年元旦、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〉的通知》(晋驻教纪函[2016]2号)精神,促进作风建设和落实“八项规定精神”常态化、长效化,现就廉洁过好“两节”提出如下要求:

一、强化纪律约束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等相关法规制度,勤俭节约、移风易俗、文明过节。严禁以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、烟酒、贺年卡、明信片以及充值卡、有价证券、各种支付凭证等;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、以礼品册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和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、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;严禁以总结会、团拜会、联欢会、同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名义,用公款搞各种名目的走访联谊等活动;严禁以部门之间对接工作、走访名义,公款“慰问”;严禁年底突击花钱,违规发放津补贴等;严禁公车私用、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或违规擅自驾驶公车出入消费场所;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变相接待;严禁公款国内、出境旅游或利用公权力旅游;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。

二、增强廉洁意识。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强化责任担当,立足早部署、早提醒、早检查、早预防,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崇廉尚俭,文明过节。各单位要结合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等党纪党规。通过党员会议、警示教育、以案说法等形式,向党员干部发信号、打招呼、提要求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“四风”,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,杜绝节日腐败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

三、严格执纪问责。院纪委将紧盯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新变化、新特点、新表现,通过组织监督检查组专项督查、随机抽查、开展暗访等手段,及时搜集和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。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单位,加大责任追究力度,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。

四、开展自查自纠。学院各单位要主动对照附件1文件精神查摆内部存在的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,特别是针对过节期间不正之风易发、多发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严肃认真的自查自纠,并于2月12日前将附件2按照要求填好交至院纪委办公室。

原文地址http://jw.tit.edu.cn/info/news/nr1/1292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