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(上半年)放假安排的通知
院属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7〕12号)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,现将我院2018年上半年节假日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1.元 旦: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1日放假。
2.清明节: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调休。4月8日(星期日)上班,4月8日(星期日)上4月6日(星期五)的课。
3.劳动节: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。4月28日(星期六)上班,4月28日(星期六)上4月30日(星期一)的课。
4.端午节:6月16日至6月18日放假。
节假日期间,学院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安排处级干部值班,各单位同时也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如有特殊情况节假日放假有调整时,另行通知。
学院总值班电话3566109,保卫处值班电话3566110。
党政办公室
2017年12月22日